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师选派流程
为不断提高国际中文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结合我校国际中文教育需求,招聘国际中文教师,选派流程如下:
一、岗位需求
由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统一发布岗位需求。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www.clecteacher.chinese.cn“通知公告”中查询。
二、申请条件
1.我校正式在编教师、我校硕士或博士应届毕业生。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3.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根据岗位需求,俄、法、德、西、葡、阿语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周岁(含)。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5.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的在职在编教师,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已获得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的我校应届毕业生的国外任教年限放宽至最低1学年(10个月);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7.部分岗位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申请表》。
2.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
3.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5.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 ;
6.院系推荐意见表。
四、选拔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汉语教学基础、汉语教学方法、教学组织与课堂管理、中华文化与跨文化交际、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等;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校内审批
考试通过者需办理校内审批手续。正式在编教师根据学校规定,登录人事处网站在线办理因公出访手续,并将获批证明交到孔院管理中心。应届毕业生经所在院系同意后,向孔院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孔院中心经商校内有关部门同意后,出具派出材料。
六、录取培训
被录取人员须接受语合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
七、派出及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教师国外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国外工资、年终奖金、交通补贴、租房费用、一次性安家费、配偶补贴、探亲机票、公费医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