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教育部批准同意申办或举办的国际会议,在对外申办或举办过程中不得做出超出授权范围的承诺或承担额外的义务或承诺下次会议等。
2. 获批会议不得随意更改会议名称、主题、会议性质、规模、会议地点和时间。如需更改,须在原定会议时间的前2个月在平台上填写更改说明申报,管理员同意之后下载表格签字盖章并上传至平台报教育部审批。
3. 在会议的筹备及举办过程中,会议主办单位和学术负责人必须严格把关,防止出现"两个中国"和"一中一台"等敏感问题,尤其是会议的论文集和所有文字材料中不得出现此类问题。
4. 如需为参会外籍代表发放访问签证邀请函,建议会议负责人在会议召开前至少一个月向国际处提交申请。申请访问签证邀请函所需材料请在国际处网站“境外专家-签证事务”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