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签证要求

发布时间:2023-02-09 阅读人次:

突尼斯短期商务签证:

1.双面打印的申请表1份(使馆网站下载),内容可机打或英文大写手填(如果申请多次入境,请在停留期栏标注多次停留的总天数,井注明是多次入境)

2.近期2寸彩照1张(贴在表右上角)

3.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且有本人签名的护照

4.护照首页彩色复印件1份(每张A4纸印2人,切勿印黑)

5.单位派遣函/工作证明原件1份(如需多次入境请单独附函进行解释说明)

6.邀请信 1份(注明出国具体目的、遨请方联系电话及传真,在递交申请前须由邀请方以传真方式发送至使馆65325818)

7.英文酒店预订单(须覆盖往返机票的整个行程,A4纸单面打印)或住宿证明(须标明突尼斯住所地址和相关人的联系方式)1份

8.英文往返机票预订单1份

9.名单表1份,申签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使馆,并将发送后的邮件报告打印1份附后


注意:

以上申签材料均需提交英语或法语版;

不得使用订书器订材料;

如多人办理,派遣函、遂请信、酒店预订单、往返机票预订单合井开具一份;

若使馆签证处未收到名单表邮件或邀请信传真,将无法及时处理所收材料。



 

附件:

突尼斯名单表要求.pdf 单位派遣函.doc 突尼斯名单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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