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职的教职员工赴境外执行访问、开会、讲学、任教、合作研究、进修、培训等各种与教学科研有关的任务,均需办理审批手续。

30天以内出国及赴港澳任务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理审批手续。为保证按时出访,申请人至少应于出国、赴港澳前两个月办理校内审批手续。校内审批手续完成后,会收到邮件通知,收到通知后事业编教师请到我处办理因公护照或港澳通行证(签注),非事业编教师(含退休返聘、外籍教师)、博士后请自行办理签证(签注)。


校内审批 网上申报

● 登录网址http://ygcf.bnu.edu.cn/填报、提交申请及上传邀请函和相关材料,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相关会签单位(人事处、财经处 、组织部 、国际处)及校领导将在网上完成全部审批。
● 需提供境外邀请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行程超过七日(含七日)必须提供日程表。
● 如参加外单位组团,需将组团单位出具的“出国任务批件”和“出国任务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国际处。
● 如参加培训,需将组团单位或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培训批件”送交国际处。
● 需要政审的教职工需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国际处领取)。

注:离境日期为任务开始前一天,返程日期为任务结束次日,依据飞行时间及时差,需在返程当日或次日抵境。任务开始时间依据邀请函及官方提供的日程为准。离境及抵境日期均以北京时间为准,请在提交申请前,确认离境、抵境日期。


咨询电话:58800089 王老师  (事业编教师)

     58804135 陈老师  (退休返聘教师、非事业编教师及博士后)

 
工作地点:京师大厦991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