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服务
在编教师完成校内审批手续,收到邮件通知后,可申办因公护照或因公港澳通行证;博士后、师资博士后和非事业编教师请自行申请因私护照(港澳通行证)并办理签证(港澳签注)。若无因公出访任务,则无法办理因公证照。
因公护照办理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原件;
2. 就近在外交部指定照相馆拍摄因公护照照片(小二寸白底48mm×33mm),获取数字条码。办理护照不需要纸板照片,只需要照相馆的A4纸数字条码回执。注:北师大最近的指定照相点为研究生公寓学一楼G座,杰艺学之家摄影服务部。或登录http://www.mrtdephoto.net查找最近的外交部指定照相点。
3.请本人携上述1、2到京师大厦9912A进行指纹签名采集。
因公护照办理时间为7个工作日,由于材料送教育部、外交部有延时,超过7个工作日请老师耐心等候。
备注:
1. 已有因公护照,但有效期自出访任务回程之日算起不足6个月,需注销旧护照并办理新护照。
2. 若需注销的护照上有有效的签证,请在申请办理新护照时特别说明,以免注销打孔导致签证失效。
3. 办理新护照后护照号会变更。
咨询电话:58800089王老师
工作地点:京师大厦9912A
因公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
2024年3月18日启用新版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持有有效期内旧证(2024年3月22日之前签发的证件)的人员,均需申请新的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新办因公港澳通行证
完成校内审批后,教师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办理
1.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京师大厦9912A进行指纹签名采集,身份证采集后现场返回本人
2. 电子照片回执
回执获取方式:
前往研究生公寓学一楼G座,杰艺学之家摄影服务部。
或登录http://www.mrtdephoto.net查找最近的外交部指定照相点。
单办签注(仅针对2024年3月22日后签发的港澳通行证)
完成校内审批手续收到邮件通知后,可直接联系国际处办理签注
联系电话:58808363(李老师)
注意事项:
根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规定,如出访天数超过“香港5天澳天4天”,教师需向国际处提交正式邀请函复印件(英文邀请函需另附翻译件)、日程、带有本人签名的重要性说明。由国际处向国务院港澳办报文,获得批复后才可办理因公证件及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