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服务
彭年学生国际交流基金申请通知
根据“双一流”建设和国际化人才培养需求,学校一直致力于以学生为本的培养理念,开拓各类长短期境外交流项目,提高学生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开阔学生国际视野、培养国际化人才。为鼓励需要经济资助的优秀学生积极参加境外交流项目,受余彭年慈善基金会捐赠,学校设立彭年学生国际交流基金。现就申请彭年学生国际交流基金资助2024年春季境外交流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在校全日制中国籍本科生或研究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具有学成后回国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身体健康,在校无纪律处分,品行良好。
4. 入学以来至基金申请时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具有明确的学习/交流计划和目的。
5. 需同时申请学校2024年春季校级长期境外交流项目(包括交换生项目或单项访学项目,具体查看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通知https://oiec.bnu.edu.cn/xsfw/jwxx/xmlb/index.htm)。
6. 仅面向北京校区学生。珠海校区学生(含学籍在北京,在珠海校区培养的学生)请关注珠海校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网站(https://io.bnuzh.edu.cn/index.htm),查看相关奖学金信息。
1. 受资助者将从获得学校2024年春季校级长期境外交流项目(详见申请条件)推荐资格的学生中产生。
2. 基金可用于资助学费、国际旅费及在外生活费。根据申请人困难程度和实际需求进行资助,资助金上限额度为5万元。
3. 不与学校其他奖学金叠加使用。
三、申请流程及材料
1. 申请者需准备如下材料。
纸质版:
· 《北京师范大学彭年学生国际交流基金申请表》(见附件1)1份,需经院(系)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字盖章
电子版:
· 已经院(系)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字盖章的《北京师范大学彭年学生国际交流基金申请表》PDF格式扫描件1份;
· Excel版申请人信息表(见附件2)1份
2. 请于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星期一)16:00前:1)将纸质材料交至京师大厦9912A国际处联系人处;2)电子版材料使用学校邮箱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为学生姓名+彭年基金申请。
3.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评审环节包含现场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4. 学生获得所申报境外交流项目外方录取后,资助经费将通过学校财务打入学生学校绑定的中国银行卡。未获外方录取者自动丧失资助资格。
5. 项目结束后学生需提交项目总结,并有义务参加由学校组织安排的捐资人与被资助人的相关活动。
注:如获得资助后自行退出,将取消今后一切申请相关助学金的资格。
四、联系人
国际处派出办公室 王晓川
电话:58800016
电子邮件:oiec5@bnu.edu.cn
附件: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彭年学生国际交流基金申请表.doc附件2:申请人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