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服务
2026年春季学期校际交换(访学)项目申请通知
根据我校与境外友好院校的校际合作协议,现选拔一批校际交换(访学)生于2026年春季学期赴境外友好院校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有交流意愿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在北师大的学习情况进行申请,各项目信息和申请要求见附件。
一、 申请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具有学成后回国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习成绩优秀,品行良好者,具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
3.申请者为在校全日制正规学生(原则上须在学段最后一学年开始前完成境外学习返校,申请前请与所属学院确认相关情况);
4.身心健康;
5.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外语能力;
6.境外学习期间须攻读与本专业相同或相关学科的课程;
7.获得校内推荐资格后,服从项目管理,不得随意退出项目或更改交流期限;
8.学生结束境外学习项目后,须按时返回北师大;
9.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付境外学习生活费用和往返旅费;
10.国际学生不得申请派往本国交流项目。
二、申请材料
1.学生境外交流项目(长期)申请资料一览表一份(国际处网页下载模板);
2.学生公派赴境外学习交流申请表一式三份 正反面打印 (国际处网页下载模板,电子版材料无需经过各部门盖章);
■本科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公派赴境外学习交流申请表》
■研究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公派赴境外学习交流申请表》
3. 个人简历(仅中文,国际处网页下载模板);
4. 有效外语水平证明(正式成绩单扫描件/复印件);
5. 中文成绩单(教务部下载的最新包含选修课等所有课程的成绩单,硕士生需同时提交本科阶段成绩单,博士生需同时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
6. 留学计划(中文,无格式要求);
7. 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
8. 校际项目申请人信息表(EXCEL,国际处网页下载模板)。
注:校际长期项目(交换/访学)可同时填写三个志愿,只需按第一志愿学校要求提交一份申请材料;申请人需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有虚报瞒报的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并反馈相关信息至所属学院。
三、申请方式/截止时间
★北京校区
1. 请于9月1日16:00前以电邮形式,向国际处项目负责人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电邮及附件标题以“第一志愿(学校名)+姓名”命名。电子版材料分为两个文件。
①PDF文件:请将申请材料中的1-7按顺序排列后形成一个PDF文件。
②EXCEL文件:申请材料8(无需扫描在PDF中)。
2. 请参加复审面试(暂定9月5日)时,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不含②EXCEL文件),其中申请材料2(学生公派赴境外学习交流申请表一份)一式三份,均需经学院和学工部签署意见,国际处意见栏无需处理。
3. 国际处项目负责人:
亚洲&港澳台地区项目: 方老师/ oiec3@bnu.edu.cn /58800301
美洲&大洋洲项目:高老师 / grj@bnu.edu.cn /58800305
欧洲项目:何老师 / hexi@bnu.edu.cn /58800325
★珠海校区
1. 申请方式:
请登录数字京师(珠海),网址:https://one.bnuzh.edu.cn,点击“境外交流项目报名”-“交换生/访学生”,查看项目公告,在系统上完善个人简历,并按项目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 珠海校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咨询邮箱:zhuhai_studyabroad@bnu.edu.cn
报名系统故障咨询微信号:itgoal ;
3. 截止时间: 2025年8月25日
四、申请流程
1. 了解项目信息和申请要求,认真查看外方大学的课程设置是否符合本专业北师大课程要求;
2. 与所在学院确认参与该项目是否符合北师大的培养、学分转换及学籍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3. 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给北京校区或珠海校区的国际处(办公室)项目负责老师;
4.国际处组织遴选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并组织面试进行选拔(暂定2025年9月5日,具体时间电邮另行通知)。如申报多个志愿,只按第一志愿要求参加一次面试;
5.根据遴选结果,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国际处官网公示;
6.公示期结束,国际处将候选人推荐给外方大学;
7.候选人接到国际处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校内审核手续及外方大学的申请;
8.最终由外方大学决定录取结果,出具相应录取及签证材料。
五、附件
2.部分项目参考信息